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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轉貼處:拉莎家、拉莎大


這政策對我來說沒有直接衝擊到,我很少帶狗去公園,因為找不出理由非公園不能溜狗;但看到這樣的政策,還是很寒心、很無奈於這無知的政府。既然我們無力改變現況,就注意做好我們可以做的事,而非一直抗爭著這無理的規定,這不也是狗醫生的課程教的心法!

條例中的規定請大家注意!
所謂公園指的是有命名為XX公園的才會禁止帶狗進去;有圍起來的大多就是公園,就是有些飼主想要放開狗狗跑跑的那種;沒有圍的、又沒命名的就是綠地綠園道,我們有權可以帶狗散步。


還是那句老話....溜狗繫狗鍊、隨手清狗便,狗狗的社會地位要靠大家來提升。


這是截錄自  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7/new/aug/1/today-center2.htm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7/new/aug/1/today-center2.htm
大家可以印下來,隨身帶著,有人來找麻煩,就給他看....

公園遛狗、騎車…明起開罰

〔記者張菁雅/台中報導﹞在公園綠地遛狗、騎腳踏車、溜直排輪,八月二日以後可能會接到罰單!

「台中市公園綠地園道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」一月初新增罰則,違反該自治條例規定者,依情節輕重,可處以一千二百元至一萬元不等罰鍰,經過六個月的宣導期,市府決定明天起正式開罰。

建設局表示,「台中市公園綠地園道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」修正案一月八日生效,該修正案對於公園內禁止事項有多項規定,例如,禁止攜帶動物、禁止騎乘機車、腳踏車、擅自種植果菜、花木或任意放置桌椅、擅自生火、野炊、夜宿、燃放鞭炮等,違規者將處以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不等罰鍰;另外,公園禁止遛狗、棄養動物或騎腳踏車、溜直排輪、滑板車等行為,違規者將處以二千元至一萬元不等。

建設局指出,為免民眾因不知規定而受罰,市府訂定六個月勸導期,在全市公園及各市有公布欄張貼宣傳海報六百餘張,並派員在公園綠地內散發宣傳單,且已針對違規民眾開出三百餘張勸導單,違規情況大多是遛狗、騎機車或腳踏車,現在勸導期屆滿,市府將自八月二日起開罰,以維護公園綠地景觀。

四處公園劃設遛狗專區

上述禁止事項中,民眾最常反彈的是禁止遛狗,建設局景觀課巡查員勸導時,常碰到飼主爭論為何不能遛狗,甚至指責巡查員、拒收勸導單。

景觀課長陳大田表示,目前市府公告可遛狗的公園,包括西屯區三信公園、北屯區舊社公園、南區大慶公園及北區高德公園內的遛狗專區,另外,綠地及綠園道均未禁止遛狗,請飼主配合。







小西:以上是我轉貼的,看到這真的不知道該說啥好,
我跟莎拉麻一樣的感受寒心~~~~~

常常經過圓形劇場,我都會想到在還沒正式弄好之前,還曾經帶過達妹去散步玩耍,
可當我現在經過,我的心情對這浩大的圓形劇場只有悲哀的感覺~
(因為上次逛到blog看到有人在那邊被驅趕而鬧的不愉快!!)

雖然我也不是非公園不溜的主人,但是這種規定真的是很悶的~

政府千萬不要太瞎的要徵寵物稅真的很瞎~
誰說養狗就一定是有錢人???太瞎了你們~




達妹:連我都悶了@@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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